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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>>院内财务制度>>财会人员岗位职责

 

会计人员岗位职责

岗位责任人:李永红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.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协助处长争取财政经费按计划足额及时到位;

3.负责银行帐的核对;

4.负责学院工会、幼儿园财务核算工作;

5.负责社保、医保经费的缴纳和返还、核对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会计人员岗位职责


岗位责任人:尹红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负责预算外收入的核算;

3.负责公务费、西藏部、成教部、招就处、科研处等单位各种费用(成本)开支的核算;

4.负责学院应收及暂付款、借出款、借入款项、应付及暂存款、代管款项等往来帐目的核算;

5.协助西藏部做好学费催收工作;

6.负责学校学生代收费的结算工作

7.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;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会计人员岗位职责

 

岗位责任人:瞿学工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熟悉掌握收费标准和收费制度,保证收入的合法性、及时性、准确性;

3.负责学生学费的核对工作;

4.协助有关人员开展欠费学生学费的催收工作;

5.负责食堂会计核算工作;

6.负责门面收入核算工作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处长助理岗位职责

 

岗位责任人:蔡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协助处长负责财务处日常行政工作;

3.协助处长编制年度经费预算(草案),进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和控制;

4.参与学院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,考核收入的合法性、及时性、准确性,协助处长做好稽核工作;

5.协助处长协调财政、审计、物价、银行、税务及教育行政等部门的工作;

6.负责组织学院二级核算、参与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;

7.负责组织、指导资产管理实物会计工作;

8.负责收款收据等收费票据的领购、发放登记、核销工作;

9.负责学院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、个人技术档案保管及报帐员业务管理工作;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会计人员岗位职责

 

岗位责任人:童梅青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.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负责学费收缴,负责各系部学生学费台帐管理,配合系部催收学费;

3.负责食堂出纳工作;

4.负责基建出纳工作;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会计人员岗位职责

 

岗位责任人:钟爱莲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负责行政出纳;

3.负责工会出纳;

4.负责西藏班老生收费;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 

会计人员岗位职责

 

岗位责任人:胡珊玲

 

1.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工作,包括总帐核算、基建核算、办理决算报表,做到及时、准确、完整记录会计业务;全面反映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;

3.负责全体工作人员(含离退休人员)的工资造册发放及时、准确;

4.熟悉掌握各项财务制度组织学院各项经费支出核算,负责借出款、对外投资款项的核算,清理及收回工作;

5.负责全校公积金、养老保险、职工福利费、医疗保险等业务的帐务处理;

6.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岗位计算机升级和计算机管理工作;

7.负责学院各项收入、支出的归集和分户核算;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

 

岗位负责人:许定爱

 

1.在学院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本处的行政工作、业务工作和全处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,负责组织管理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;

2.负责学院内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起草;

3.参与编制学院各项经济规划和远景发展规划;

4.编制学院综合财务预算的建议方案,负责控制、监督学院综合财务预算的执行;

5.负责组织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。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完整的会计信息;

6.参与审议、核定学院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监督和规范收费行为,纠正乱收费现象;

7.负责审核和上报学院的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;

8.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活动,如依法筹资、对外投资、入股、借贷、担保等事项的立项、调查论证、效益考核等工作;

9.合理调度、科学使用资金,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使资金增值,提高学院资金的使用效益;

10.代表学院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,监督各系部处室遵守学院统一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限期纠正;

11.制订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处岗位责任制,合理安排和布置工作,定期检查督促,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总结;

12.根据国家及学院有关财经法规,对学院内单位或个人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进行审批,并对所签字审批的业务负责;

13.负责学院的财务状况分析,及时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,负责学院和二级单位财会业务管理工作;

14.协助学院领导协调财政、审计、物价、银行、税务及教育行政等部门的工作;

15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发表时间:2005-10-20 11: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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