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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同志的综合素质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,进一步树立优质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本行为规范。 一.用语与接待 1.接打电话时,语调要亲切、温和,以“您好,财务处”开头,“再见”结束。 2.接待来访时,要主动起身打招呼,以“您好”开头,“再见”结束。 3.接待办事人员态度要热情,面带微笑。 4.提倡讲普通话。 二.举止与办公环境 1.衣着整洁,举止端庄,文明大方。 2.上班时间不吃零食。 3.办公室内环境整洁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。 三.工作处置 1.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理,不得推诿、拖延。 2.职责范围内一时办不了的事或按制度规定不能办的事,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。 3.职责范围以外的事,要主动与分管同志联系,及时处理。 四.工作纪律 1.按时上下班,有事(病)请假,不得迟到早退。 2.工作时间不得串岗,不得闲聊。 3.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、聊天。 4.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向周围同事告知去向,且速去速回。 5.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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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表时间:2005-10-20 11:1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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